吉林省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抗震支架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S-202301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抗震支架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6.6104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抗震支架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抗震支架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抗震支架工程:
2.2供货地点:长春高新区,超越大街以东,创意路以北;
2.3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30天内;
2.4招标范围: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抗震支架工程,详见货物需求;
2.5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及招标人要求标准;
2.6采购预算金额:136.6104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供货和配送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声明函;
3.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发送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1840-8518
邮 箱:zhaobiao8518@126.com